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意見》(國辦發〔2022〕9號)、《國務院關于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22〕12號)、《商務部等17部門關于搞活汽車流通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費發〔2022〕92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活躍本市二手車市場,促進汽車更新消費,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外省市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辦理轉入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8月1日起,凡符合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小型非營運二手車,可申請轉入本市。
二、本通告所稱小型非營運二手車是指已登記的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
三、申請人在獲取有效的《上海市非營業性客車額度拍賣管理規定》規定的非營業性客車額度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及行駛證等有效證件后,到二手車交易市場辦理交易手續,到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辦理轉入業務。生態環境部門與公安交管部門建立機動車排放核查機制,不符合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不予辦理轉入登記。
四、商務、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嚴格把關,做好本通告的實施工作。
五、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本通告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文摘自上海市商務委員會